十月,叔叔回来了。
十月,叔叔又走了。
叔叔很喜欢和不同的人做朋友 他和阿美族的头目一起喝酒谈心一直到天亮,他和新疆的维吾尔族一起跳舞;他和住在西伯利亚的老猎人一起追逐野兔……
叔叔只有过年才会回到老家,每一次回来都让年近八十的爷爷奶奶笑得合不拢嘴。有一回他从蒙古回来,拖着一袋和他同重的大花麻袋,里头除了一球灰白的美毛球外,还有一包像是破布的衣服。
那个除夕夜,他用我们都不懂歌声,配上那包衣服给老人家跳了“哈那济”及“咖布法”两首舞。
在奶奶的眼里,他是个赚钱很快,花钱也很快的顽童——一个长不大的孩子。
在我的眼里,叔叔不只很会玩,也很会说故事——他的故事不但曲折离奇,而且梦幻地令人也想加入。
有一回他从加拿大的安大略省回来,我问道:“你都快四十了,怎么还敢到处跑?”
“跑?这是旅行,你不觉得和一群无法用语言沟通的人做朋友,很浪漫吗?”
浪漫?在当时只有初二的我的眼里,这叫“不务正业”!
叔叔的一生,前三十年,都在海南度过,他当过工程师,也曾教授英文,往后的几年,他把近千万的积蓄都花在他所称的“旅行”。
但是他以后再也不能跳舞给爷爷奶奶欣赏。
十四号的下午,一通自马来西亚急电震惊了所有街坊邻居,也让爸爸在我面前放声大哭。
而我却一滴泪都没有流。
因为我了解叔叔一生在追求什么。他的旅行,不是只有到处玩,认识一群怪人;他要做的是去爱这世上所有值得他牵挂的人,即使付出生命也是——所以他才会选择接受那颗子弹——保护一个年迈的老婆婆。
之后,叔叔的朋友接送他回来,让他落叶归根。
什么是旅行?我想答案出来了。
十月,叔叔回来了。
十月,叔叔又走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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